网友“凤凰龙”:
你局对宣城市民提出“在2014年9月10日至2015年9月9日期间”购房要求契税返还需提供的资料为6项:
1、商品房购房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2、购房发票原件及复印件;
3、网上备案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权属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5、个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本人在政策优惠期间(2月份)新购了一套商品房,但因为年底交房,届时才能拿到权属证明(房地产权证),请问若现阶段提供其他5项资料并缴清契税是否可以办理契税补贴?若可以,大概多长时间才能返还到账?
市地税局回复:
您好,您咨询的问题我们已收悉。现答复如下:根据宣政办【2014】38号文件及实施细则规定,个人在宣城市区购买新建普通商品住房,以在房管部门网上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签订时间在2014年9月10日至2015年9月9日为享受契税返还和财政补贴的依据。您在年底拿到权属证明,不影响您享受契税返还和财政补贴。从申报缴纳契税到补贴返还到账一般在一个月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