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南宣奥壤”:
市公安局您好!我目前户籍在宣城市宣州区水阳镇阳江居委会,我于2011年9月份购买了宣城柏庄房子一套,2013年1月份交房,居住至今。目前本人在宣城市区上班,想咨询一下,我能否把户口由水阳镇迁移到目前居住地?需要哪些资料和手续?谢谢告知!
市公安局回复:
您好,凡在宣城市市区、县(市)城区及所辖建制镇范围内具有合法稳定住所的,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子女和父母,可在居住地登记为常住户口。您可以将携带以下材料到济川派出所申请户口迁移。
1、购买新建商品房的,出具《房地产权证》,因故未取得《房地产权证》的,可凭购房发票原件和复印件、房地产管理部门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办理落户手续;购买二手房的,出具商品房买卖合同和《房地产权证》。
2、随迁人员的直系亲属关系证明(如户口簿及原始档案有登记显示为直系亲属关系的,可不提供该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