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敬亭山道人”:
我参加了2013年安徽省人社厅组织的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的考试,并获得高级工。我是事业单位职工,现单位没有高级工岗位,请问我们单位怎么样才能设立高级工岗位?望解答,谢谢!
市人社局回复:
敬亭山道人网友:
你好!根据《关于省直事业单位实施岗位设置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皖人社秘 〔2010〕69号)、《关于市直事业单位实施岗位设置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宣人社 秘〔2010〕84号)文件规定:“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基数原则上以机构编制部门核定的编制 数确定。”若事业单位编制和职能未发生变化,岗位设置原则上不再变动。根据《关于印 发<宣城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宣办发〔2010〕1号)文件规定, 工勤岗位的设置、等级、结构等均按照规定比例确定,相关文件各县市区委、县市区人民 政府和市直各单位均有收文,请前往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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