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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位是否算房屋公摊面积?
来源:宣城市政府网 作者: 发表时间:10-31 09:07

wje2435600:

圣联锦城最近开始售车位,联想到之前某某报道,售车位是不合理,不合法的,损害了业主的合法权益,(应包含在住房公摊面积中),此小区公摊面积在27*。

此售车位情况,是否损害业主的合法权益,还望领导予以关注 ,老百姓挣钱太难,什么也不懂,只能求助求助政府。


市住建局回复:

您好,根据您提出的问题,现答复如下:

《物权法》规定: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

开发企业依法建设的车库车位,在办理相关商品房销售许可手续后可以对外销售。经批准销售的车库车位可以办理不动产登记,其面积不属于住房公摊面积。

办理人:童剑锋,联系方式:2617386。

宣城市房地产管理局

【责任编辑:徐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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