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请朱桥乡政府对不遵守执行招标文件规定且严重破坏宣州区招标投标领域公平竞争秩序的违法行为给予正面回复》一贴的答复
2019年12月10日网友“诺诺的花花”在宣城论坛发表《请朱桥乡政府对不遵守执行招标文件规定且严重破坏宣州区招标投标领域公平竞争秩序的违法行为给予正面回复》一贴,反映对朱桥乡政府招投标领域存在异议问题。
现答复如下:“宣州区朱桥乡浑水等2个村2019年度高标准农田及朱桥乡2020年农村公路扩面延伸(整合)项目二标段由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为招标代理。2019年11月7日开标,经评审,第一中标候选人为: 安徽垣茂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项目经理: 张现雷; 第二中标候选人为: 安徽益洋水利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项目经理: 罗斌; 第三中标候选人为: 安徽敬阳路桥工程有限公司, 项目经理: 甘和春;中标公示期为2019年11月8日至2019年11月11日。
2019年11月8日招标人收到一份匿名异议文件,反应第一中标候选人项目经理有在建项目。经过自查,2019年5月5日濉溪县灾后水毁涵闸建设一标段(大庙沟闸新建工程)中标人为安徽垣茂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项目经理: 张现雷;工期240日历天。在投标文件中未按照招标文件作出承诺并提供项目法人出具的证明文件,无法证明项目经理无在建项目,要求中标公司回复该问题。安徽垣茂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于2019年11月12日提交了一份回复函和证明文件,经招标人、主管部门协商认定,该文件标前未放入投标文件中,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该文件不能作为依据。
2019年11月22日下午,区公管局、区交易中心、主管部门、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代表在区交易中心会议室开会研究,会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五条规定:“国有资金占控股或主导地位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确定第一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决定取消第一中标候选人资格,由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为招标代理组织重新招标。
在此,恳请广大论坛网友对我单位有关工作继续进行监督,谢谢!联系电话:0563—3641081。”
2019年12月10日
朱桥乡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