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禁止在餐饮服务场所就餐的紧急通知
各餐饮服务单位、各类食堂:
鉴于当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复杂严峻形势,为进一步做好全区疫情防控工作,最大限度减少人员流动、最大力度控制疫情传播、最大程度保证人民群众生命健康,根据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令(第1号),现紧急通知如下:
一、餐饮服务(含小餐饮)单位和各类食堂按照“不订餐、不提供”原则,自即日起一律暂停在服务场所就餐(桌餐)、聚餐活动,恢复时间根据疫情另行通知。
二、对于已预定的就餐、聚餐活动,餐饮服务单位无条件提供免费退订、延期举办服务。
三、餐饮服务单位和各类食堂必须做到:工作人员每日晨检、佩戴口罩上岗;经营场所、餐饮具每日消毒,有消毒记录;各类食堂做好食品留样,有留样记录。
四、如有违反上述行为的,一经查实,将按照区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令及相关法律法规,严肃查处。
举报电话:0563-3012315
宣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