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城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通告(第7号)
关于如实申报个人旅居史的通告
为有效做好当前疫情防控工作,根据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15号令,经市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现就进一步严格落实“防输入”要求,通告如下:
1.入宣人员应当在疫情检测点主动如实申报个人14天内旅居史,如有湖北等重点地区旅居史的一律劝返。
2.各疫情检测点执法人员要对入宣人员申报信息进行核实,入宣人员应予配合。
3.有湖北等重点地区旅居史的入宣人员未如实申报,一经查实,一律按规定隔离。由此产生的相关费用自行承担。
4.对未主动如实申报旅居史,导致疫情传播或有传播危险的入宣人员,将依法从严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宣城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
2020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