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3月2日从宣城市人民政府法制办了解到,随着《宣城市青弋江灌区管理条例》日前正式颁布实施,该市已出台地方性法规4部,为地方政府依法行政提供了更明确的法律依据。去年以来,该市立足实际,创新工作,加快建设法治政府,不断推进依法治市。
宣城市去年专门出台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第一次以市委、市政府文件的形式,对法治政府建设作出部署。该市一方面在市县两级全面推行重大事项合法性审查制度,实现政府法律顾问服务在市县乡三级政府和行政执法单位中的全覆盖。市政府法律顾问在招商引资、城市建设、社会管理、信访等重要涉法事务处理过程中,每年提供法律咨询和参考意见200余件次。
另一方面,宣城市在全省率先推行行政复议参审评议新模式,先后举办2场参审评议会,组织由政府法律顾问、政府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两代表一委员”、有关部门专业工作人员组成参审评议人员,参与行政复议案件的审理过程,为重要行政复议决定的合法性、合理性和科学性夯实基础。为促进行政争议化解、拉近行政机关与公众的距离,该市不断推进全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2017年全市行政机关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出庭应诉34件,应诉率较上年提高35%,位居全省前列。
为提升机关干部和行政执法人员的法治思维、依法办事能力和法律素养,宣城市连续4年开展“机关集中学法月”活动,推行“阳历年开年学法、农历年开年考法”模式,组织集中考法7次,参考人员近10万人次。该市还与华东政法大学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建立市校战略合作关系。
依法行政塑造了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也为经济社会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该市先后获评全国“五五”“六五”普法先进城市,全省综治工作先进市、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先进市,连续3年人民群众的法治知晓率在95%以上,连续7年人民群众安全感、政法机关和执法队伍执法工作满意度位于全省前列。 (记者 张敬波)
【编后】
依法行政是依法治国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解决政府职能错位、越位、缺位的重要手段。宣城市坚持顶层设计和工作创新相结合,不断提高依法行政、依法治市的能力和水平,加快建设法治政府,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坚强的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