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宣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
《2022年宣城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工作人员公告》
选聘计划51名
一、选聘计划及对象
选聘计划51名
选聘对象为本市所辖县市区(含广德市)直和乡镇事业单位中的在编在岗工作人员(其中管理岗位为九级及以下职员)。中央、省驻本市所辖县市区(含广德市)管理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也可参照报名。
二、选聘条件
报名人员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3.2019年12月以前录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本级事业单位工作2年以上,且年度考核没有基本合格及以下等次。
4.具有公开选聘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专业条件和工作经历。工作经历的计算时间截至2022年12月。
5.年龄35周岁以下,即1986年12月之后出生。
6.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学士及以上学位。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8.符合公开选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聘: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按照有关规定,到艰苦边远地区以及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6.尚在试用期或任职试用期的,担任领导职务未满1年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报名人员不得报考聘任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所列情形的岗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所列亲属关系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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