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8日中午时分,看到一名中年女子在桥边情绪低落,伤心落泪后,下班回家的怀远法院一名法官感觉异常,遂上前询问后及时相劝,最终避免了一起可能发生的意外事件。
9月8日中午12时20分许,怀远县人民法院民一庭庭长张乃邓下班回家途经怀远涡河三桥时,发现一中年女子坐在桥栏杆旁伤心落泪,感觉异常,疑欲轻生,便调转电瓶车返回到女子身边。经询问得知,该女子因家务事和丈夫产生家庭矛盾,并被丈夫家暴,心生绝念,意欲跳河轻生。
了解情况后,张乃邓和随后赶到的同事王硕一边安抚其情绪,耐心开导,暖心相劝;一边便拔打了报警电话。在和女子远在河北的女儿微信取得联系后,通过两人和女子女儿耐心细致地劝解,中年女子放弃了轻生的念头。
为确保该女子安全,避免发生意外,两名法官耐心和该女子进行沟通和心理疏导的同时,承诺会依法保护她的合法权益。随后,赶到现场的民警将该女子带上警车,带回警所化解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