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1日,泾县宣纸行业监管局正式揭牌。作为全国唯一一个专门为宣纸行业设立的监管机构,泾县宣纸行业监管局的成立,标志着泾县在保护和促进宣纸产业健康发展方面迈出了坚实的一步。
宣纸“始于唐代、产于泾县”,2002年被批准为原产地域产品(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宣纸制作技艺于2006年列入首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2009年列入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是泾县对外宣传的重要名片。
近年来,书画纸标贴地理标志产品和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标志现象较为普遍,“红星”等驰著名商标及企业名称侵权案件屡有发生。为规范宣纸市场秩序,进一步唱响宣纸品牌,促进宣纸产业高质量发展,泾县积极组织宣纸市场经营主体质量管理与知识产权培训,建立市场巡查制度,扎实开展泾县宣纸知识产权保护暨执法打假专项整治,加强地理标志动态监管,办理涉及侵犯宣纸注册商标案件6件,“3·15”期间销毁假冒红星宣纸300余刀及大量辅材。
泾县宣纸行业监管局将积极贯彻执行宣纸行业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强化宣纸发展服务和知识产权保护,加强宣纸生产加工、销售环节的管理,严厉打击不正当竞争行为,指导制修订宣纸各类标准,引导宣纸行业协会和企业实施品牌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