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7日,公安机关查处一起疫情交通管控期间故意遮挡机动车号牌违法行为,并依法对违法行为人予以处罚。
9月6日13时40分许一棕色“野马”牌小型普通客车在城区红梅路段行驶,该车利用口罩故意遮挡机动车号牌,严重违反疫情交通管控政策和道路交通安全法,造成较坏社会影响。
9月7日上午,公安机关依法传唤违法人施某(男、39岁,熊口镇人)接受处理,其对利用口罩故意遮挡机动车号牌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交警支队遂依法对施某作出驾驶证记9分、罚款200元的处罚决定,对其违反疫情防控规定的违法行为进行深入调查处理。
法律成本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
1、机动车号牌不清晰、不完整的,处警告或罚款20-200元。
2、故意遮挡机动车号牌的,处罚款200元,一次性记驾驶证9分。
3、故意污损机动车号牌的,处罚款200元,一次性记驾驶证9分。
遮挡号牌的危害:
1、扰乱正常的交通秩序。驾驶人故意遮挡、污损号牌后,在道路上随意闯红灯、压黄线、超速行驶、逆向行驶、随意超车、随意停车,无视道路交通法律法规,扰乱了正常的交通秩序,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
2、妨碍交警公正执法。针对故意遮挡机动车号牌的交通违法行为,通过电子监控设备很难第一时间取证,使得驾驶人的违法行为不能受到应有的惩处,妨碍了交警公正执法。
3、故意遮挡号牌车辆交通肇事逃逸,给警方破案带来很大的困难。由于肇事车辆车牌号被遮挡,交警部门不能尽快得到有效的车辆信息,给侦破案件带来了非常大的难度,很有可能导致破案陷入僵局,受害者索赔无门。
公安机关提醒广大驾驶人无论是平时还是疫情防控期间都要遵纪守法,千万不要自作聪明、心存侥幸寄希望通过遮挡、污损或不按规定安装号牌等方式来逃避电子警察的抓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