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5日上午,焦作市解放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了某金融机构赵某犯违法发放贷款罪一案,并开展“庭审观摩、以案释法”警示教育活动,区纪委监委、河南博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职工90余人旁听庭审,现场接受警示教育。
· 公诉机关指控 ·
某金融机构赵某在其任主要领导期间,违规向企业发放贷款。公诉机关认为,赵某身为金融机构工作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发放贷款,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八十六条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违法发放贷款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庭审现场·
庭审中,控辩双方围绕案件犯罪事实、证据、量刑及法律适用问题,有条不紊地进行法庭调查、举证质证、法庭辩论、被告人最后陈述等法定程序,依法保障了被告人的各项诉讼权利。整个庭审过程规范严谨,庭审环节紧凑有序,重点突出,将庭审现场变成“零距离”的廉政法治课堂,为在场旁听人员敲响了拒腐防变的警钟。
庭审结束后,法官对观摩人员提出的法律问题进行讲解。观摩人员表示,通过旁听庭审,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以最直接、真实、有效的方式教育和引导单位职工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自觉树立“红线”意识、“底线”思维。
该案通过公开庭审,将庭审现场打造成了生动的法治公开课和警示教育课的主阵地,让旁听人员更加深刻地感受到法律的威严和违纪违法带来的惨痛教训。
下一步,解放区法院将持续开展庭审观摩活动,加大“以案释法”普法力度,通过“零距离”、“面对面”等形式,真正达到“旁听一案、教育一批、警示一片”的预期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