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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毒宣传】以案释法——运输毒品
来源:平安哈尔滨 作者: 发表时间:06-19 11:10

编者按

毒品是万恶之源,不但摧残人的肌体,浪费社会财富,还使人精神颓废、人格扭曲、道德沦丧。毒品,不但会葬送个人美好前程,断送宝贵生命,还会摧残幸福美满的家庭,动摇社会的和谐与稳定。

“平安哈尔滨”开设【禁毒宣传】专栏,在“6·26”国际禁毒日之前,通过以案释法的形式,向广大群众普及禁毒法律知识,进一步提升群众识毒、防毒、拒毒的意识和能力,筑牢全民禁毒防线。

只帮助他人运输毒品,自己不吸食毒品,也不参与贩卖毒品,会触犯法律吗?

今年1月,哈尔滨延寿县公安局禁毒大队破获了一起运输毒品案。李某在网上购得100克毒品冰毒,通过快递方式将毒品进行运输,为躲避公安侦查,李某与朋友陈某商议由陈某接受该毒品包裹,事后会给予陈某5000元好处费。陈某在领取快递包裹后,被民警当场抓获,被公安机关依法予以刑事拘留。

禁毒普法

明知他人通过互联网、物流等方式邮递毒品,受他人指使,在互联网、物流等邮递环节中,积极实施帮助行为的构成运输毒品罪,应当承担相应刑事责任。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四十七条】第二款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一)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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