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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入住是否需要交物业费?
来源:红旗区法院 作者: 发表时间:06-30 15:36

有些业主买房后并未入住,

房子成为空置房,

有人疑问:

没有住进去,

也要交物业费?

没住就没享受物业服务

那么,

房子长期没入住,

是否需要交物业费?

法律如何规定?

来看以案释法:

近日,新乡市红旗区人民法院诉前调解中心收到关于某小区19起物业合同纠纷案件,该系列物业案件一并指派给具有丰富的调解物业纠纷案件经验的田文生调解员,通过调解员耐心沟通,不懈努力,19起物业纠纷在半个月时间内成功化解。

案情回顾

接到该案件后,调解员首先给物业经理进行了沟通,了解到该小区业主多为投资型客户,入住率不足30%,大部分业主以未入住、未使用为理由,拒绝缴纳物业费,导致物业企业经营状况出现问题。调解员本着化解矛盾、追求和谐的目的往返小区多次,在首个案件调解中,业主情绪激动,拿出未入住未享受服务来作为抗辩理由,调解员询问该户业主对物业服务内容是否满意时,业主表示对管家态度、保安服务礼仪是满意的,对小区环境还是点赞的。但因为未入住未享受服务而产生心里不平衡。通过调解员释法说理,业主最终同意缴纳所欠物业费,该案件成功化解。

案情后续

“真是太感谢田老师了,为我们物业公司成功化解了多起物业纠纷起诉案件,还影响了剩余200多户未起诉的业主主动上交物业费,真的是太感谢了!”该某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新乡分公司的经理一手拿着锦旗,一手拿着一封感谢信,激动地来到诉前调解中心向调解员表示感谢。这19起纠纷通过诉前调解成功化解,使得之后物业公司还未起诉的200余户业主主动上交物业费。

法官说法

物业服务合同关系中的物业服务企业与小区业主,朝夕相处,关系紧密,双方均应诚实守信地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物业服务企业应当为小区业主提供优质的物业服务,业主应当及时交纳物业费用,双方协调配合,共同维护小区的安全、卫生与秩序。如果发生纠纷,也应当相互理解,互谅互让,采取实事求是的态度解决纠纷,尽快恢复小区的安宁与和谐。业主没有入驻小区未享受到物业服务,但不是不缴纳物业费的理由。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九百四十四条 业主应当按照约定向物业服务人支付物业费。物业服务人已经按照约定和有关规定提供服务的,业主不得以未接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由拒绝支付物业费。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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