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经售出,概不退卡”的标语经常见到,但你知道吗?这些就是我们常说的“霸王条款”。近日,鄂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临空分局工作人员接到消费者投诉,称自己在临空经济区一家儿童乐园内充值会员卡,因为对服务质量不满意,想要退款,但是店家不同意退款,请求协助退款。
接到消费者投诉后,鄂州市市场监管局临空分局的执法人员立即查询游乐场的登记信息,并到现场核实情况。该儿童游乐场所内墙壁上悬挂会员卡充值明细,底部标注“本店一经开卡,不得退卡”字样。游乐场所经营者称其已经在店内公示,认为是消费者违约为由不愿意退款。针对这一说法,市场监管局临空分局执法人员给予了指正。“一经售出,概不退卡”、“本合同最终解释权归本店所有”为由拒绝消费者的退费申请,这些在我国法律的定义中,属于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格式条款,也就是通俗而言的“霸王条款”。此类说法、条款、约定,在法律上是无效的。
经过执法人员的调解,游乐场最终同意退还消费者未消费的费用。
相关法条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三条规定:“经营者以预收款方式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应当按照约定提供。未按照约定提供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履行约定或者退回预付款;并应当承担预付款的利息、消费者必须支付的合理费用”。
鄂州市市场监管局临空分局提醒消费者,消费者在进行预付式消费时应当谨慎,要仔细阅读各项条款,尤其要重点阅读服务标准、服务时间及售后服务等条款,并注意保留消费凭证。一旦发生纠纷。若合法权益遭遇“霸王条款”侵害,请打“12315”投诉举报电话,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或举报,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