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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交友需谨慎!男子冒充“高富帅”诈骗获刑三年
来源: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作者: 发表时间:08-03 10:23

近日,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审结一起涉网络交友诈骗案,对被告人李某依法以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三万元,责令退赔被害人相关经济损失。

案情简介

2021年7月至2022年底,李某通过抖音平台物色已婚女性,并虚构自己是有多家汽修厂和豪车的有钱人身份,通过虚假关心、甜言蜜语等手段取得多名被害人的信任,与她们建立了“恋爱关系”。被害人“上钩”后,李某又以“公司缺少资金周转”、“信用卡受限”等原因,多次诱骗被害人交付钱款,共计骗取多名被害人钱款114377元,以上钱款均被李某用于个人挥霍。2022年12月,民警接到被害人报案后迅速将李某抓获,经一审法院审理后,李某不服判决上诉至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法院判决

随州中院审理认为,李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多次骗取他人的财物共计人民币114377元,数额巨大,侵犯了公民的财产所有权,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其诈骗金额11万余元,数额已达到巨大,考虑到李某在二审期间与多名被害人达成还款协议,并主动退赔部分违法所得,取得被害人的谅解。遂依法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李某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三万元,责令退赔被害人相关经济损失。

法官提醒

网络诈骗犯罪形形色色、套路多样,让人防不胜防。在该案中,不法分子则是利用被害人情感心理上的空缺,嘘寒问暖建立恋爱关系博取信任,再以各种理由向被害人骗取钱财。法官在此提醒,网络交友存在诸多安全风险,网民朋友切记要擦亮眼睛,增强自我安全保护和防范意识,树立正确婚恋观,提高辨别能力,保持清醒头脑,切勿掉进“甜蜜陷阱”。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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