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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假“筹划”博流量 逃税受罚“很受伤”
来源:湖北省税务局 作者: 发表时间:11-02 09:28

财税中介人员李某在2019年至2021年期间,通过网络直播和线下培训取得收入,采取虚假申报手段偷逃个人所得税33.75万元,被国家税务总局武汉市税务局稽查局依法查处,向李某送达《税务处理决定书》《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等法律法规规定,追缴李某税款、加收滞纳金、罚款58.8万元,所涉款项已缴清。

据了解,李某为博取流量招揽业务,通过自媒体、互联网平台发布“税收筹划”“税收洼地”等信息,歪曲解读税收政策,误导公众逃避纳税义务,扰乱正常税收秩序,损害市场公平竞争。

可笑的是,李某作为财税中介人员,本应熟悉税收政策,依法申报纳税,她却采取虚假申报手段隐匿真实收入偷逃个人所得税。最终除了补缴税款外,还为逃税行为付出25.05万元“学费”。

“奉劝涉税中介机构不要误解税收政策做夸张的‘税务筹划’,奉劝企业管理者勿信各类虚假夸张的税收筹划,要守法经营,依法纳税,合法合规节税,企业才能健康发展,拥有长远未来,否则偷鸡不成反蚀米,打虎不成反被伤。”武汉市税务局稽查局负责人提醒,2022年4月18日国家税务总局、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印发的《关于规范涉税中介服务行为 促进涉税中介行业健康发展的通知》,已将涉税中介通过各类自媒体、互联网平台以对避税效果作出保证性承诺为噱头招揽业务,以利用注册“空壳”企业、伪造享受税收优惠资质等方式,帮助纳税人偷逃税款或骗取享受税收优惠为目的,违规提供税收策划服务的问题;涉税中介通过各类自媒体、互联网平台发布涉税服务虚假宣传及广告信息,妨碍市场公平竞争、损害委托人利益的问题;涉税中介通过各类自媒体、互联网平台发布不实信息,歪曲解读税收政策,扰乱正常税收秩序的问题,已作为规范重点内容,规范涉税中介服务机构应当自律。

该负责人表示,随着金税四期推进,将实现“税费”全数据、全流程“云化”打通,企业数据信息将更加透明化,税务部门将持续加强税收监管,提升重点行业从业人员税法遵从度,营造公平法治的税收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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