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7日,西安市雁塔法院刑事审判庭前往西安交通大学公开开庭审理一起三名被告人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案件,西安交通大学2000余名师生参加旁听。
今年5月至6月,被告人史某为谋取利益,接受上线指令伙同被告人何某、邢某在陕西某高校、西安市雁塔区某酒店等地,利用手机搭建简易GOIP设备为电信诈骗团伙提供通讯转接服务,致被害人王某被诈骗78224.47元。史某从上线获得好处费30117元,转给何某7934元,邢某获得好处费5000余元。
法庭根据庭审流程,宣布法庭纪律,进行法庭调查,并通过举证质证、法庭辩论、被告人最后陈述,查明了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控辩双方就案件事实证据、法律适用、量刑情节等充分发表了意见,整个庭审程序规范、重点突出、井然高效,为广大师生提供了一场高质量的沉浸式普法体验。三名被告人均自愿认罪认罚,该案将择期宣判。
庭审结束后,雁塔法院刑事审判庭法官结合案件事实及危害,从GOIP的定义、“帮信罪”的特点及常见类型、“帮信罪”与“掩隐罪”的区别、如何预防犯罪和防范电信诈骗等四个方面进行详细讲解,并回答了同学们的提问。最后提醒同学们要自觉抵制不良诱惑,呼吁大家筑牢法律底线,提高自觉抵制电信网络犯罪的意识与能力,切莫沦为电信网络犯罪的“技术帮凶”。
近年来,雁塔法院积极推进诉源治理工作,针对不同案件特点,积极探索“法院+”的源头普法模式,常态化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护航平安校园建设,为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雁塔贡献司法力量。
(中国日报陕西记者站 秦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