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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籍女友来奔现,是真爱?还是陷阱?
来源:湖北省检察院 作者: 发表时间:05-20 16:01

执子之手,与子偕老。你以为即将收获美满爱情,却不知正在上演“以爱为名”的骗局。近期,神农架林区检察院办理了一起涉外婚恋诈骗案件。

基本案件

2023年7月,李某某(男)在抖音APP上刷到湖南某婚介公司,遂私信婚介公司让对方给自己介绍一个外籍女友。经婚介公司介绍,阮某某(越南籍)用其虚假身份与被害人李某某微信联系,并确定恋爱关系,二人相约在神农架林区见面。同年8月1日,阮某某乘车至神农架林区,李某某将阮某某接回家中,并代付4000元车费。次日,阮某某以其家人生病为由向李某某要钱,并以离开李某某为要挟,李某某为挽留阮某某,便向其指定的账户转账人民币1.99万元。8月5日,阮某某联系其朋友“阿兰”(越南籍)帮助找车,趁李某某不备之时偷偷离开神农架,并拉黑李某某微信,随即从友谊关出境。数月后,阮某某再次入境时被公安机关抓获。

经林区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被告人阮某某最终被法院以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

检察官说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检察官提醒

本案中,被告人阮某某利用婚恋关系假意交往,设置“温柔陷阱”,许以承诺,骗取被害人信任,进而编造各种理由达到骗取钱款的目的。

在此提醒广大未婚人士,在婚恋过程中要详细了解对方信息,尤其对于刚接触、不了解的结婚对象,要辨别其真实身份,切莫因娶妻心切,轻信媒妁之言,给骗婚者以可乘之机。虽然金钱是表达爱意的方式之一,但真正能够长久相守的爱情应该是“双向奔赴”,在对对方没有足够了解前切勿轻信,不要被对方的花言巧语迷惑,更不要被“情感绑架”与对方产生大额经济往来,防止落入“爱情陷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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