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欠我几万块钱好多年了,我想去法院告他。”
“那你得抓紧时间去呀,别过了诉讼时效。”
“啥,打官司还有“时效”啊,过了这么久了,我还能起诉他吗?”
“别急,天门市人民法院黄潭法庭近期审理了这样一起案件,说不定能找到答案。”
基本案情
2015年3月,胡某与肖某签订装修协议,肖某将天门市区某门面交给胡某装修,装修包括油漆、瓷砖、水电等。同年7月工程完工,肖某出具欠条一张,载明欠胡某装修款88000元未付。后肖某一直未予付款,胡某催要多年无果,遂于2024年4月诉至天门法院,要求肖某支付装修款88000元及利息。
法院审理
审理过程中,肖某表示胡某出示的欠条属实,但称自己是帮老板做事,在不懂法律的情况下出具了欠条,且欠条出具时还未验收,验收后发现了很多不合格的地方,双方为此争执不下,到现在已经过去九年了,早已过了诉讼时效,不应再给钱了。
胡某则表示其多年来多次向肖某进行了催讨,并提供了2022年4月的一次电话催讨录音,肖某回答“我跟你说好了的,弄好了就跟你联系”。
法院认为,虽然胡某仅提交2022年电话催讨录音,但肖某在庭审中陈述胡某多年来一直向其讨要装修款,多年来肖某也多次为此事找老板沟通,且2022年胡某向肖某催讨欠款时其也回复“弄好了就跟你联系”。至此,法院认定该案诉讼时效并未经过,判决肖某向胡某支付装修款88000元及利息。肖某不服,提出上诉,二审维持原判。
法官释法
诉讼时效是指权利人在一定期间不行使权利,在该期间届满后,发生义务人可以拒绝履行其给付义务效果的法律制度,通俗来说,就是当事人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期限。诉讼时效的规定能够促进当事人积极行使权利提高经济资源的利用率,维护社会关系的稳定。
在此温馨提示,需要主张权利的当事人应积极行使自己的权利,避免由于诉讼时效期间届满致使权利无法实现,让权利错过“保质期”噢!
法条链接
1.诉讼时效是多长,如何起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2.民事纠纷中,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会产生什么法律效果?
在民事纠纷中,诉讼时效期间届满的,义务人可以提出不履行义务的抗辩。
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后,义务人同意履行的,不得以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为由抗辩;义务人已经自愿履行的,不得请求返还。也就是说,诉讼时效期间届满的,权利人有起诉权,可以向人民法院主张已过诉讼时效的权利,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如果义务人不提出时效完成的抗辩,人民法院将以公权力维护权利人的利益;如果义务人行使抗辩权,人民法院审查后会依法保护义务人的抗辩权,不得强制义务人履行义务。
3.民事纠纷中,哪些请求权不适用诉讼时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九十六条 下列请求权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
(一)请求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
(二)不动产物权和登记的动产物权的权利人请求返还财产;
(三)请求支付抚养费、赡养费或者扶养费;
(四)依法不适用诉讼时效的其他请求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