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我市印发《宣城市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规定(试行)》,这是省内首部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类的政府规章。
据悉,《规定(试行)》共二十七条,以问题为导向,紧扣宣城实际,在地方立法权限内,解决我市普法工作中的特有矛盾和问题,又及时总结、提炼全市实践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将政策举措和实践探索上升为法律规范。同时在“八五”普法中期之际,从立法上提出方向性引导和规范,为今后的重点工作指明了方向。 (邢靖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