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城新闻网讯 近日,一男子在服刑完毕后,又“重操旧业”,被宁国市法院以诈骗罪判处拘役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
“本以为认识了个能人,哪曾想遇到个骗子”,说起自己的遭遇,宁国居民陈大哥便郁闷不已。2023年年初,陈大哥经营的小饭馆来了一位西装革履的年轻人,年轻人自称姓叶,是“银行工作人员”,几番交谈下来,陈大哥对叶某的身份深信不疑。
认识不久后,叶某便向陈大哥抛出诱惑,称自己工作单位近期正好有一项内部理财产品,小投资大回报,每月只需投资几千元就会有两千元的收益,出于信任,陈大哥先后向叶某转账共计7400元。理财产品到期后,陈大哥却没有收到叶某承诺的收益,这才后知后觉发现被骗,急忙报了案。此时,距离叶某上一次因诈骗罪入狱刑满释放才过了一年多时间。
宁国市法院生效裁判认为,叶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式骗取他人财物共计人民币7400元,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法官提醒:投资理财需谨慎,一定要时刻擦亮双眼,提高警惕,不要被所谓的“快速致富”所诱惑,理性选择合法、靠谱的投资渠道,切勿轻信他人,以免落入“理财”陷阱。(宁国市法院 黄晓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