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诈骗升级!警惕“微博好友高仿号私信求助”骗局
来源:宣城新闻网 作者: 发表时间:09-06 09:36

“@XXX 不小心取消关注了,麻烦重新关注我一下。”

“宝宝,我到营业厅换卡忘记换绑定账号了,现在QQ微信都登录不了,只能微博和你联系……”

微博经常互动的好友,突然在平台私信你请求帮助,看着熟悉的账号名、头像和说话方式,你并没有心生疑虑,从而落入对方精心布置的陷阱。近日,宁国市法院审结了一起这样的新型网络诈骗。

被告人张某自述:2022年9月初,刘某某叫我去他工作室上班,日常就是通过电脑在微博上寻找女博主,并在她的评论区里找与她关系密切的人,然后伪装成女博主,把昵称与头像都换成女博主的信息,发一些微博并@她的好友,内容是“不小心取消关注了,麻烦重新关注我一下。”等对方重新关注,我就去私信打招呼,获取对方的信任,然后谎称在亚马逊平台预定了最新款的iphone14手机,手机卡在营业厅参加活动被注销了,手机卡、QQ、微信都登录不进去,只能微博联系,请求对方帮忙抢购手机,添加“iphone优惠活动预购”QQ群。接着,刘某某就会在群里冒充客服与对方聊天,我也会继续在微博与对方保持联络,P一张假的转账截图给对方看,对方如果怀疑没收到款,我就借口称网银转账可能有延迟,请对方先垫付。刘某某也会催促对方尽快付款,称活动时间有限,优惠不等人。这样一来二去,对方一着急就会立刻转账。

被告人张某、刘某某通过上述方法冒充微博好友、亚马逊QQ客服,使得被害人信以为好友要在亚马逊平台预购手机,继而骗取被害人钱款共计人民币13.74万元。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刘某某、张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通过电信网络共同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均已构成诈骗罪。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结合二人的犯罪情节和悔罪态度,依法判处被告人刘某某有期徒刑四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0元;判处被告人张某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对二被告人退出的全部赃款予以退赔被害人。(宁国市法院  李晶晶

【责任编辑:柳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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