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郎溪县人民法院诉前成功调解一起劳务合同纠纷案件,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矛盾就此化解。
据悉,被告郎溪县某公司因经营需要雇佣原告陈某、张某、周某等7人。因经营状况不佳,公司与陈某等7人进行结算并向其出具工资结算单,后虽经多次催要,但公司以周转困难为由拒不支付,无奈之下,陈某等7人诉至法院。
在征询陈某等人的意愿后,案件委派给驻院民事纠纷调解委员会开展诉前调解。调解员组织双方进行“背靠背”调解,通过仔细查阅卷宗,耐心倾听双方当事人的意见想法,梳理出事情的始末缘由,准确抓取矛盾焦点。最终,在调解员的组织下,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纠纷得以圆满解决。
近年来,郎溪法院秉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工作原则,坚持把诉前调解的“调”向前延伸,做实“抓前端、治未病”,抓好“立审执”协调联动,力争以平和的方式化解当事人的矛盾纠纷,真正做到“案结事了人和”,满足群众高效、便捷的解纷需求。(吕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