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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0万全额履行 善意执行扬诚信促双赢
来源:宣城新闻网 作者:汪伟 发表时间:05-27 11:17

“汪法官,对于宁国法院的执行工作,我和家里人都非常认可,所有的感谢尽在这面小小的锦旗中。”南京市不动产登记中心,陈某握着宁国市法院执行干警的手激动地道谢,正在开展执行工作的法院干警颇感意外,因为陈某既不是执行案件的申请执行人,也不是受害人,而是一位刑事案件被告人的家属。

2023年,被告人陈某宽因犯非法采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45万元,对其违法所得人民币245万元予以追缴没收,上缴国库。

审判阶段查明,陈某宽用违法所得购置了两处房产,一处坐落在本市,一处坐落在南京市,且均没有抵押权人,登记的权利人系陈某宽之子陈某,已被依法查封。2024年2月初案件移送执行,接手案件的执行干警很是欣喜,“有房产,又没有抵押权人,这好办呀,按照程序处置即可。”当与权利人取得联系时,执行干警眉头一皱,这不好办呀。电话那头的陈某言语中透露出对房产认定和判决结果的不满,对法院开展执行工作十分抵触。在耐心释法明理后,执行干警明白,启动司法强制拍卖可能会引起矛盾激化,必须立即调整执行思路。在进一步释明罚金缴纳完毕对其父亲减刑的有利帮助和房产司法拍起拍价较低、溢价率不高、还会产生相关费用的弊端后,陈某似乎被干警的释法明理、苦口婆心所感动,最终同意配合法院处置房产,并提出希望能够自行找寻买受人以减少损失。

经合议庭合意决定,该案按照“法院查控为主,自行处置为辅”的办案思路进行。两处房产由法院查封控制,同时,当场向陈某释明自行处置的法律风险。综合分析了两处房产的位置、面积并结合当地的市场行情后,陈某向法院出具履行承诺书,在限定期限内自行处置房产。

“汪法官,宁国那套房产已成交,购房款80万元已全部汇至法院一案一户请查收”。执行立案仅过了一个月,其中一套房产就收到了好消息。次日,法院依法解除对该房产的查封,并由双方自行完成过户手续。

“南京房产因合同价款较大,买受人担心过户问题,能否让法院先解除查封,办理过户手续后再行付款”,另一套房产处置在即,却卡在过户问题上,陈某焦急万分。“在没有履行完毕或充分有效担保情况下,存在执行风险不可控的隐患,故本院无法解除查封”,在向陈某解释后,执行干警积极寻求解决途径,就在陈某左右为难之际,提出“由买受人当面付清首付款,法院随即解除查封,然后双方再完成过户手续”的方案,经过几番协商,陈某与买受人同意了该交易方式。

5月16日,在法院监督下,南京房产完成过户交易,案件执行完毕。用时不到一百天,较以往类似案件,处置时间缩短了一半左右。(汪伟)

【责任编辑:柳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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