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城新闻网讯 近日,宁国市法院采取“灵活处置、平衡兼顾”的工作方式,顺利化解了一起运输合同纠纷,切实解决了当事人的诉求,真正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宁国市某电机企业委托某运输公司运输货物,运输过程中发生车辆侧翻事故导致货物受损,双方就赔偿事宜协商未果。某电机企业诉至法院,要求运输公司及相应的运输险保险公司共同赔偿货物损失二十余万元。
案件审理过程中,承办法官了解到原告出示的鉴定报告评估货物残值达二十万元,而被告保险公司通过向拍卖公司询价,获得的报价有近四十万元。货物残值评估价格存在较大差异,故被告申请了重新鉴定。鉴于重新鉴定消耗的时间和成本较大,为减轻当事人诉累,承办法官组织双方当事人当庭协调。承办法官提出两种处置方案:一是原告接受拍卖公司高于评估报告确定的货物残值,交由拍卖公司高价值处置受损货物;二是将货物交由被告处置,由被告赔偿全部货物损失。经过与原告的多番沟通,最终原告同意接受拍卖公司给出的受损货物处置价值,变更了相应的诉讼请求,被告则撤回了重新鉴定申请。承办法官就货物损失依法作出判决,原被告均服从判决,被告保险公司主动履行了赔偿义务,该纠纷得到实质性解决。
一起企业货物受损纠纷,双方协商将近一年未果,通过诉讼在一个多月的时间内得到了快速解决。宁国市法院秉持“如我在诉”的工作理念,将法律的温度传到每一位当事人的心里,谱写“公正与效率”时代新篇章。(汪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