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城新闻网讯 日前,郎溪县人民法院向一起抚养费纠纷案件的当事人送达《关爱未成年人提示》,教育引导该案当事人依法履行监护职责,关心关爱未成年子女。这是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在涉及未成年子女的离婚案件中开展“关爱未成年人提示”工作的意见》后,郎溪法院发出的首份提示。
据悉,王某与夏某婚后育有两子,均未成年。双方婚后因感情破裂协议离婚,婚生子由王某直接抚养,夏某按照2万元的标准每年给付抚养费。因夏某未及时给付,王某将夏某起诉至法院。承办法官在了解到夏某系因家庭原因无法外出工作,故暂无力支付抚养费后,便积极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并释法说理。最终,夏某表示8月份自己重新走上工作岗位后,将会及时支付抚养费,王某亦对夏某的经济状况表示理解。最终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夏某自2024年8月开始以每人每月1000元的标准按月支付抚养费。
一份关爱未成年人提示,不仅是对父母的提醒和约束,也是推动司法保护与家庭保护互通互动、有机衔接的重要举措。下一步,郎溪法院将不断创新举措,充分发挥《关爱未成年人提示》的“热效应”,全面开展“关爱未成年人提示”工作,督促父母当好合格家长,全面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切实以司法力量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宣欢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