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消防志愿者行动”由公安部、共青团中央联合中央文明办、教育部、民政部、农业部、文化部、国家广电总局、国家新闻出版总署、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全国总工会、全国妇联、中国红十字总会,在全国范围内启动实施。
“中国消防志愿者行动”计划用三年左右时间,在全国城市社区、农村行政村以上行政单位,以及各级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普遍开展消防志愿者招募、消防志愿服务队组建、培训和表彰工作,建立健全消防志愿者组织体系并规范相关的管理、服务活动。基本目标是在每个县级行政区,进行专项注册的消防志愿者人数不少于本地区常住适龄人口(14周岁以上,70周岁以下)数量的3%;每个县及县级以上行政区普遍建立起数量充足、管理规范、作用显著的消防志愿者队伍,并结合当地实际需求,开展有组织领导、有工作计划、有培训方案、有考核办法、有激励措施的消防志愿服务活动。
据了解,凡年满14周岁以上(14岁至18岁只参加适合此年龄段的活动,并须有其监护人同意),热爱消防事业、具有奉献精神,具备与所参加的志愿服务项目及活动相适应的基本素质,遵纪守法的社会公民,均可申请参加“中国消防志愿者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