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日,在自治区人民医院举办的“价格服务进医院”现场会上,自治区发改委要求各医院必须在显著位置公示主要医疗服务价格和常用药品价格,有条件的医院应设置电子屏、触摸屏等价格查询系统,医疗、药品价格公示率100%。
据了解,此次“价格服务进医院”活动将会在疆内卫生系统相继实施。
率先启动价格服务进医院名单
自治区人民医院
新疆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新疆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
新疆医科大学第五附属医院
新疆医科大学第六附属医院
自治区肿瘤医院
自治区中医医院
自治区煤矿医院
兵团医院
兰州军区乌鲁木齐总医院
解放军第四七四医院
武警新疆总队医院
自治区胸科医院
自治区维吾尔医院
自治区第一济困医院
自治区第二济困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