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悉,福州市每年将安排不少于5000万元的专项资金,用于引进航空公司在福州机场设立飞行基地,补贴重点航线及经市政府批准的其他有关扶持民航发展事项。
福州市鼓励更多的航空公司来榕设立航空飞行基地,争取在“十二五”期间,引进3家至5家基地航空公司(经民航总局批准,在福州市区注册成立航空公司或航空公司的分公司或子公司,以福州机场作为运营中心,常态化停放飞机并派驻有空勤、机务、航务、营销、后勤及行政等常设机构和人员)。基地航空公司注册时在福州机场固定投放2架驻场营运飞机满1年以上给予800万元补贴,投放2架以上的按每架400万元递增。
凡在福州注册成立1年以上的基地航空公司,在原有机队基础上增加投放驻场飞机,扩大运营规模的,每增加一架驻场飞机满1年,将给予100万元补助。
凡属首开对福州有重大意义、填补福州始发航班空白航点的航线的航空公司,除上述补贴外,发给首开航线证书和100万元首开航线奖金。
福州市具有开通美国航线的客货市场、机场条件以及迫切需要,目前正积极推进美国航线的开通。
以上扶持政策计划今年起施行,有效期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