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出台的《海口市学前教育改革和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11-2013年)》规定,为完善学前教育培养成本分担机制,合理确定家庭分担学前教育成本的比例,对符合要求的3岁至6岁幼儿将发放学前教育助学券,每人每年400元。接受学前教育的低保户子女、孤儿、残疾儿童或残疾家长儿童,还可额外领取每年每人750元的学前教育资助。此举旨在解决海口市当前“入园难”“入好园贵”等问题。
据了解,此次为海口市首次发放助学券。为进一步完善学前教育机制,海口市政府提出,每年新增教育经费要逐渐向学前教育倾斜,争取到2013年将财政学前教育支出占同级支出比例提高到5%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