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介绍,此次联合出台的《通知》内容主要包括三个方面:一是进一步提高个人贷款最高额度,从原来的8万元提高到10万元;二是明确担保基金在经办银行的设立条件,对小额担保贷款发放额达到500万元以上的经办银行设立担保基金,并按规定比例(5倍放大)存放首期担保金;三是明确小额担保贷款逾期后的处理方式及损失承担比例,在一定程度上解决经办银行的后顾之忧。
据了解,2010年厦门全市共发放小额担保贷款11366.9万元,贷款额度比上年的399万元增加近1.1亿元,财政发放贴息资金311.3万元,直接扶持创业人数1285人,带动就业6685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