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法考试由公安厅统一组织
广东省公安系统将进行执法考试,考试不合格警察不能执法,不能处理刑事、行政案件。昨日,广东省公安厅办公室(指挥中心)政委李华振在新闻发布会上透露,根据公安部的统一部署,2011年全国公安机关举行基本级执法资格考试,我省将有近15万警察参加。广东公安机关民警的基本级执法资格考试初步定于10月、11月举行,由省公安厅统一组织开展。
李华振介绍,执法资格等级考试分基本级、中级、高级三个等级。考试主要测试公安机关警察应当具备的法律知识、执法能力。考试内容包括法学基础理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公安机关常用法律规定和案例评析、执法办案操作规程等公安实务知识。
所有在编、在职的警察,均须参加基本级执法资格考试。担任县级、市(地)级公安机关内设执法勤务类机构、公安派出所主要负责人必须取得中级以上执法资格。今后,凡是从事执法工作的警察,必须取得相应执法岗位的执法资格。对于未获得基本级执法资格的,不得办理案件;对于考试不合格的,要组织再培训;对于确实不适合从事执法工作的,要调离执法岗位。
执法考试五年有效期
为保证执法知识和能力的及时更新,执法资格等级考试设置了五年的有效期,民警应当在执法资格等级有效期届满前,重新申报并参加执法资格等级考试。另外,执法资格等级考试的结果还将与民警职级待遇挂钩,公安部规定执法资格等级考试情况记入民警档案,作为晋升职务、级别的重要依据;在同等条件下,应当优先提拔执法资格等级高的警察。
铁路法院检察院
转制协议已签署
在昨日的新闻发布会上,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陈华杰透露,6月30日,在广东省编办的主持下,省法院、省检察院与广铁集团签订了《广东省铁路法院检察院管理体制改革移交框架协议》,为相关具体问题的有效解决进一步指明了方向。对于移交事项中涉及的管理体制、业务管辖、人员过渡、干部管理等,省法院和省检察院已与省委组织部、省编办、省人事厅、省财政厅、广铁集团等部门达成一致意见。
白云区量刑规范化
改革获得上级肯定
量刑规范化改革是中央确定的重大司法改革项目。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法院是广东四个量刑规范化试点法院之一,该院运用量刑规范化方式审结绝大部分案件,并将适用范围适当扩大到最高法院试行规定的十五种罪名以外的案件,从2009年6月至2010年以新的量刑方式共审结案件2000余宗。2010年12月,白云区法院被确定为全国法院系统和广东政法单位的唯一代表,在全国政法工作会议上介绍量刑规范化建设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