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期以来,公积金似乎是企事业单位职工的“专利”,广大进城务工的农民工无缘享受。
从去年开始,海南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把扩大公积金覆盖面工作的一个重点放在了农民工身上。因为他们虽是农民,大部分时间却在城里工作、生活,属公积金领域的一块“城乡结合部”。
让农民工也能受益公积金
针对农民工的具体情况,海南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调整了提取和贷款政策,对农民工实行“低门槛准入”,规定正常缴公积金6个月后就能申请贷款;在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后,即可提取本人账户的公积金。新举措打消了农民工的疑虑,受到了他们的欢迎。仅三亚就有2万多农民工加入了缴交公积金的行列。
“我想在冲山镇买套二手房,但工资太少,商业贷款很难贷到。”来自五指山区的小黄在三亚某酒店工作,每个月工资1980元。自去年交了公积金后,她觉得自己买房的希望增加不少。现在她个人和单位每月各缴存198元,贷款期限20年,则最多可贷18.9万元,若是夫妻则可贷到37.8万元。“这笔钱在五指山可买到一套不错的二手房了。”她高兴地说。
在海口某公司工作的保安员小闵,则早已成为这一新政的受益人,去年他从公积金中心贷款15万元,在亲朋好友支持下,在海口买下一套小户型住房,过上了幸福的新婚生活。
“城市的发展和稳定离不开农民工的支持,城市化也需要农民工参与。”重庆大学建设与房地产学院教授郑小晴认为,类似海南的公积金新政,能帮农民工解决贷款资格问题,降低进城的“经济门槛”。
村干部享“皇粮”待遇
覆盖农民工的尝试获得初步成功后,海南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又将目光投向“半官半民”的农村两委干部。他们每月按时从政府领补贴,像是吃“皇粮”的。但补贴不多,户籍又是农民。他们是实现公积金从城市向农村覆盖的又一块“城乡结合部”。
今年3月,经过一段时间的调查摸底后,该中心与临高调楼镇联手,选择了5个经济条件比较好的渔业村委会试点缴存公积金,另有2个村委会则在得知消息后,主动要求加入。目前已有50名村干部参加了。
“我不想当村干部,每月那点补贴,比不上我随便打一网鱼来得多。”曾当过村民小组长的王明光,有点“瞧不起”村干部,在得知村干部可缴交公积金后,他表示了支持,“也算给些补贴吧,毕竟村里的活都得他们去干嘛。”
调楼镇镇长符巍瀚认为,虽然政府在不断提高村干部待遇,但毕竟有限,而让村干部交公积金,是提高他们福利待遇的一种好渠道。
在临高的试点摸索出一定经验后,海南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又将目光投向财政条件较好的澄迈金江镇。在该镇的大力支持下,5个村委会的45名村干部已缴公积金,还有18个村委会的干部在等待审批中。
“要将农村社区管理向城市社区看齐,不仅基础设施建设、公共服务要跟上,农村干部的待遇也可向公务员看齐,例如享受公积金待遇。这样有利于提高村干部工作积极性。”中国社科院研究员党国英说。
下一步准备考虑失地农民
“在村干部的试点有成效后,我们下一步准备考虑失地农民。”海南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主任宋友春认为,不少失地农民财政上有补助,同样有住房需求问题,是另一块“城乡结合部”,“让他们享受公积金的优惠,更有利于解决各类现实问题。”
“未来我们的最终目标是实现公积金的城乡全覆盖。”宋友春说,农民工返乡、村干部离职后都重新成为普通农民,这种动态交流以“掺沙子”的方式,让农民逐步加入公积金覆盖圈中,其他广大农民也能获得对公积金的更好了解。在农民工、村干部及失地农民这三块“城乡结合部”的实践成功后,海南公积金覆盖农村的尝试,就将扩展到富裕地区农村直至整个海南农村。
他认为,城乡一体化就是要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其主要内容之一是达到全域住房保障,其中重点之一是要研究作为住房保障制度重要内容的公积金制度在农村的推广问题,这有其现实可行性:一是城镇公积金制度已成功实施多年,为农村的推广奠定了坚实制度基础;二是农村住房保障制度缺失,为公积金制度在农村的推广提供了现实基础;三是新农保、新农合等社保制度的实施,为公积金在农村推广提供了大量可借鉴的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