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要求,各银行审批存量房购房贷款时应查看对应的存量房网上交易合同,核对交易信息。银行必须按照网签合同中约定的房屋成交价格与评估公司出具的评估价格两者孰低的原则确定房屋抵押物价值发放贷款,不得超过按网签合同中约定的成交价格与银行最后确定的贷款成数相乘计算出来的贷款金额。
广州市国土房管局发言人表示,存量房交易涉及放盘、签约、资金托管、按揭、问税等环节,由于此前房管部门与银行的信息沟通平台不完善,在存量房交易过程中,仍存在“阴阳合同”,给交易资金、银行信贷安全带来风险,造成国家税收漏洞,影响国家房地产市场宏观调控政策的贯彻落实,影响房地产市场的健康稳定发展。
该《通知》实行后,房管部门、银行、税局在为交易当事人办理交易过户、审批购房贷款及征税时都将查询交易当事人网上签署的《存量房买卖合同》,核对交易当事人提交的申请资料,“阴阳合同”问题将得到有效遏制。
与此同时,银行业监管部门将加强对各银行存量房购房贷款业务的监督检查。广州市国土房管局将加强对房地产中介市场检查,严肃查处中介机构怂恿、协助客户签订“阴阳合同”行为,进一步加强存量房购房信贷环节监管,规范存量房购房信贷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