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委书记孙春兰对在全省推广“和谐征迁工作法”作出重要批示,指出,推广和谐征迁工作法很重要。和谐征迁的前提是切实依法依政策保障群众利益,但方法好作风深入才能达到预期效果。
省长苏树林要求,省政府有关部门和各设区市要积极推广应用和谐征迁工作法,并不断创新完善,做好工作,确保和谐征迁。
通知要求,各地在征迁工作中要把握好以下五个方面:主要领导“五亲自”,亲自调研征迁现场、亲自研究征迁方案、亲自协调重大问题、亲自督促征迁进度、亲自关怀工作人员;工作班子“五尽心”,尽到热心、尽到细心、尽到耐心、尽到真心、尽到公心;组织实施“五到位”,宣传发动要到位、征求意见要到位、规定程序要到位、公开透明要到位、维护稳定要到位;安置补偿“五严格”,严格征迁标准、严格预存制度、严格支付方式、严格支付时限、严格资金监管;征迁安置“五满意”,满意工作方法、满意安置方式、满意居住环境、满意生活保障、满意后续管理。
通知强调,各地各部门要依法依规、讲究方法,深入基层、做细工作,把和谐征迁工作法推广好、应用好;要注重在实践中不断总结好经验、好做法,不断创新完善,提升和谐征迁工作法的成效,切实保障群众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更好地服务福建科学发展、跨越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