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副省长符跃兰说,工资既是劳动关系的核心问题,也是劳动合同的重要内容,直接关系劳动者的切身利益。自2005年起,海南相继在建设、交通、水利水电等领域建立了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
为加大对保障金制度的监督和落实,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每年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的统一部署,会同省公安厅、省住建厅、省国资委、省总工会等有关部门,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的专项检查。
据介绍,目前,“两网化”试点城市内的每个网格都建立了用人单位基本信息数据库,辖区内劳动用工情况一目了然,对企业欠薪行为做到“早发现、早调处、早化解”,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从根本上防止欠薪案件的发生。截止2011年9月底,追发农民工工资8197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