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悉,此举是广东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一项举措。此前,职位分类和聘任制公务员制度已于深圳试点。去年2月,深圳开启公务员分类管理制度改革,把公务员原来“大一统”管理模式划分成综合管理类、行政执法类、专业技术类。通过职位分类和聘任制的实施,部分公务员“官帽”被摘掉。
专家认为,分类管理和聘任制推行后,单位将对聘任制公务员实行合同管理,待遇取决于自身工作业绩。这将提高公务员管理的科学化水平,打破公务员体制“能进不能出、能上不能下”的弊端,激活公务员体制的活力。
《规划》还提出,广东将坚持和完善从基层和生产一线考录公务员的制度和办法,探索建立从国有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生产一线选拔优秀人才到各级党政机关工作,以及各级党政领导机关面向下级机关公务员进行公开遴选;广东还将探索珠江三角洲地区与欠发达地区公务员双向挂职锻炼,以及公务员跨系统跨部门交流轮岗的有效途径和办法。
同时,广东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也将铺开。根据《规划》,广东将全面开展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和人员聘用工作,推动岗位管理制度和聘用制度入轨运行。全面实行公开招聘制度。制订出台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和人员聘用管理、竞聘上岗、考核、奖惩、申诉、辞聘、解聘等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