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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重拳治理年关欠薪

来源: 作者: 发表时间:01-01 08:35
  记者14日从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获悉,福建省从今年10月起至2012年春节前,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解决企业工资拖欠问题专项执法检查,确保农民工按时足额拿到工资回家过年。据初步统计,自专项检查活动开展以来,已为2.36万名劳动者解决欠薪6157.09万元。

     今年初以来,一些中小企业和在建重点建设项目出现因资金困难导致停产、停工、劳动者工资被拖欠现象。为预防和解决欠薪问题,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7部门日前联合发出通知,要求加大排查力度,严密监控经营困难企业工资支付动态,密切关注高速公路、铁路、房建、水利等重点建设项目工资支付问题。对存在拖欠工资行为的,按“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通知要求,元旦前,各地建设局要深入施工现场调查工地欠薪情况,督促整改。对因恶意欠薪而导致群体事件的施工单位,要记入不良信用档案,限制其资质申报和投标资格。同时,要求开发商按施工合同约定将工程款及时拨付给承建方。房地产开发项目因拖欠工程导致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建设单位要先行垫付;对不具备还款能力的项目,协调有关部门采取资产变现等措施筹措资金。

     今年3月,我省11个部门和单位已联合发出关于建立企业工资保证金制度的通知,要求以往有拖欠工资行为的企业,缴纳工资保证金。根据要求,3年来,在我省发生过拖欠、克扣劳动者工资的建设施工企业,必须在当地人保行政部门指定银行预存企业工资保证金。预存标准为:承包大型项目的企业不低于100万元,总承包企业不低于50万元,专业承包企业不低于30万元。该保证金专户存储,专款专用。

     如果在专项整治中发现缴纳工资保证金的企业有欠薪行为,我省将按程序启用工资保证金,支付被拖欠的职工工资;对没有缴纳工资保证金的企业,我省将启用欠薪应急保障金,支付职工被拖欠的工资;对于一些拖欠时间长、数额大、一时无法解决的拖欠工资,省里将动用应急工资保障金先行垫付或给予被拖欠工资的农民工必要的生活救助。

     12月18日,我省将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一场以“欠薪投诉举报、劳动法律咨询”为主题的专项宣传活动。同时,为建立健全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的长效机制,我省要求各设区市公布投诉举报电话,24小时值班。其中,福建省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欠薪投诉举报电话为:0591-87551984,福州市劳动保障监察大队举报电话为:0591-83341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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