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假宣传 最高罚3万元
根据《办法》,市场中介组织或执业人员存在以下八种行为,主管部门或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可对市场中介组织执业人员处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对市场中介组织处3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这些行为包括:提供可能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利益的信息或资料;对服务进行虚假宣传;提供虚假资料、信息,伪造、变造交易文件或凭证,出具虚假报告、证明文件或其他文件;对委托人采取隐瞒、欺诈、胁迫、串通等非法手段,损害委托人或他人利益;泄露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个人隐私;索取、收受合同约定以外的酬金或其他财物;在收取保证金、定金、预付款、样品的过程中谋取不正当利益;以不正当竞争手段承揽业务。
此外,以他人名义执业,或允许他人以本组织、本人的名义执业;以不合理条件对委托人实行差别待遇或歧视性待遇;执业人员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同行业市场中介组织执业等行为,将被处以1000元以上 1万元以下的罚款。
严重失信 将被重点监查
《办法》明确,市场中介组织主管部门将定期对市场中介组织及其执业人员的信用进行评价,认定信用等级。
市场中介组织信用分为守信和失信,失信分为一般失信、严重失信。市场中介组织执业人员信用分为良好和不良。被认定为一般失信和严重失信的市场中介组织,企业的发展将受到一些限制。比如一般失信,一年内不仅不能享受一些优惠政策,还不能参加县级以上政府及其有关行政管理部门组织的各类认定认证和荣誉评选。严重失信的,三年内不能享受相关优惠政策,不得参加相关认定认证和荣誉评选。
对于一般失信的市场中介组织,主管部门将增加日常监督检查的次数和频率。对严重失信的,将列为重点监督检查对象,进行重点专项监督检查。严重失信一旦认定,三年内,所有使用财政性资金项目的单位不得将业务委托为该中介组织。
连续三次被认定为守信的市场中介组织,一年内免受工商年审,其他的年检、验证手续将简化。
信用情况 向社会公开
今后,中介组织或执业人员有哪些不良记录,大家都可在建立的市场中介组织信用信息平台上查询。
省政府要求,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建立市场中介组织信用信息平台,并与其他市场中介组织主管部门以及设区市的信用信息平台实现互联。同时,要公开市场中介组织及其执业人员的信用信息,保证这些中介组织的信用记录和奖惩信息全社会共享。业内人士分析,信用情况的公开不仅有利于保障消费者的权利,同时对中介组织本身也会起到督促作用,好的中介组织将在市场中以服务质量取胜,有利于实现优胜劣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