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城市公安局治安支队
一、治安支队工作职能
负责维护公共场所和大型群众性活动的治安秩序;负责大型活动的安全保卫工作及大型游行、集会活动的审批;负责派出所基础工作建设和目标考核;负责指导全市户籍、居民身份证、边境证、重点人口、流动人口管理工作及危险物品、枪支、弹药和特种行业管理工作;指导和查处违反枪支管理的案(事)件;负责内部单位安全防范工作的监督、检查、指导;负责治安部门管辖的95种刑事案件。
二、治安支队长工作职责
负责治安支队的全面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市局党委对治安工作各项批示和决策;组织、指挥、协调全市治安工作,牢牢掌握全市治安动态,把握各个时期的中心工作,及时为市局党委提出严密防范的合理化建议,积极为市局党委当好参谋;加强治安业务建设,协调各级治安部门维护社会稳定。深入开展调查研究,不断探索加强治安工作的新路子,总结新的治安工作运行机制和工作模式,确保支队按时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抓好队伍建设,严格要求,严格纪律,严格管理,不断提高干警政治素质和业务技能,杜绝违法违纪现象的发生;坚持从优待警、关心干警生活,积极为干警排忧解难。
三、行政审批、许可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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