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级以上城市公安机关指挥中心职责任务
(一)负责本市110报警服务台接处警工作,接受、处理群众电话报警、紧急求助、举报和对人民警察的举报、投诉;
(二)负责处理下级公安机关、本级公安机关各警种、各部门报告的重大紧急警情;
(三)负责及时向本级公安机关领导、党委政府或上级公安机关报告重大紧急警情;
(四)协助本级公安机关领导指挥各警种、各部门处置重大紧急警情,视情派员跟随领导赴现场处置;
(五) 指挥协调涉及各警种、各部门的重大警务活动;
(六)负责本市要害部位、交通要道监控(含视频监控、全球卫星定位、金融机构报警系统、旅馆业报警系统等),组织部署辖区范围内的重大布控查缉工作;
(七)负责本级公安机关日常总值班;
(八) 负责全市公安机关信息归口管理,收集下级公安机关和各警种、各部门报送的信息,进行分析研判,提出对策建议,服务领导决策,对外发布社会治安预警信息;
(九) 负责收集并向上级公安机关和本级党委、政府报送辖区重大警情、敌社情信息,落实上级公安机关和本级党委、政府交办的信息工作;
(十) 负责汇编每日动态,上报本级公安机关领导、党委政府;
(十一)负责收集、汇总全市社会面治安情况,并以快报、要情摘报形式上报本级公安机关领导;
(十二)负责指导、检查和监督下级公安机关指挥中心和本级公安机关各警种、各部门值班室的业务工作,对本级公安机关110处警情况进行督察;
(十三)指导、协调全市公安指挥系统的建设、管理及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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