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城市建委城市建设科
一、职责
1、负责拟定城市建设和市政公用事业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改革措施等;
2、指导全市城市供水、燃气、市政设施、公共客运、园林、市容和环卫工作;
3、指导城市规划区的绿化工作;
4、指导全市风景名胜区工作;
5、负责对全市风景名胜区及其规划的审查报批和保护监督工作;
6、指导城市综合开发、房地产管理、城市市容环境治理、城建监察工作;
7、负责对城建企事业单位进行资质审查。
二、科长职责
主持城市建设科全面工作,分管科室联系的城市建设重点工程、“争创”工作、民生工程建设。
三、行政审批、许可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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