耕 地 保 护 科
一、耕地保护科科室职能
1、根据全市经济发展规划,认真制定并监督实施耕地保护工作的各项规划、计划、措施。
2、统一管理全市城乡土地征收及农用地转用工作。
3、负责全市的耕地总量动态平衡工作,拟定并组织实施农地保护、基本农田特殊保护、耕地开垦、土地整理、土地复垦、未利用土地开发管理等有关政策规定。
4、组织并指导全市基本农田保护、土地开发、土地整理、土地复垦并实施监督检查。
5、负责耕地占补平衡项目的监督管理工作。
二、耕地保护科科长职责
1、承办报市以上人民政府审批的土地征收及农用地转用的审查、报批工作。
2、负责编制并实施市人民政府的土地征收及农转用方案。
3、负责耕地的占补平衡及基本农田保护工作,确保全市的耕地总量动态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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