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城市经委(国资委)国有资产
监督管理办公室有关情况
一、科室职能:研究提出国有经济布局和战略性调整的政策建议,指导所监管企业进行结构调整;研究提出改革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和管理制度的意见,拟订国有资产产权界定、登记、划转、处置及产权纠纷调处等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审核所监管企业的发展战略和发展规划,对所监管企业重大投资决策履行出资人职能;负责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管理有关工作;负责资产评估的核准和备案;审核所监管企业资本金变动、股权转让及发债方案;负责所监管企业产权交易的有关工作并加强监管;负责国有资产的统计和所监管企业的决算备案工作;建立和完善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考核办法,建立和完善企业绩效评价体系并组织实施;拟订并组织落实国有资产经营责任制度,研究并完善授权经营制度并加强监管;按有关规定对所监管企业进行预算管理,负责监缴所监管企业国有资本金收益;负责改制、破产国有企业的国有资产处置工作;承办其他交办事项。
二、办公室主任职责:负责科室全面工作,按职能和分管领导要求组织实施各项工作。具体负责国有资产监管、企业国有产权交易、企业国有资产统计、企业改革遗留问题处置,重要文件和材料的起草,承办其他交办事项。
三、行政审批、许可事项:【责任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