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城市畜牧兽医局有关情况
一、单位职能
1、贯彻和执行动物卫生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发展规划;
2、拟定本地区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和扑灭计划;
3、监督和管理本地区的动物防疫、检疫工作;
4、负责兽医医政和兽药药政工作;
5、负责动物产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6、负责兽医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工作;
7、负责兽医队伍建设与管理工作,逐步推行官方兽医和执业兽医管理;
8、依法实施动物防疫、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等行政执法工作。
二、科长职责
主持全面工作,负责对单位职能的组织实施。
三、行政审批、许可事项
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
四、单位负责人基本情况
胡伟,局长,出生于1964年元月。
五、联系电话:30231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