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劳动保障局参评科室有关情况:
就业培训科
一、科室职能、科长职责
1、就业培训科(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
研究拟定促进全市城乡就业规划和基本政策,实施再就业工程;负责市级就业经费的使用管理工作;制定职业介绍机构的管理办法;负责全市职业介绍机构的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对市直职业介绍机构进行审查;制定农村剩余劳动力开发就业、跨地区有序流动就业的政策和措施;按照规定负责境外公民来宣就业和介绍出境就业管理及驻外机构工勤人员的选派工作;负责国企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分流安置有关政策的拟定,并监督实施。负责全市职业技能培训、考核、鉴定和发证等工作;研究拟定全市技工学校、就业训练中心、社会力量举办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职业技能鉴定机构发展规划和管理规则,并监督实施;负责新成立的职业技能鉴定机构和社会力量举办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的审核;负责管理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组织实施劳动预备制度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及技工、技师、高级技师考评和技校系列职称评定工作;研究拟定职业技术能手表彰奖励办法和职业技能竞赛规则;拟定失业人员、企业下岗职工再就业培训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技工学校和就业训练中心等职业技能培训机构的师资队伍建设。
5、科长职责:在局长和分管局长的领导下,负责科室的全面工作,以及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其他职责同科室职能)
二、行政审批、许可事项
1、就业培训科:
①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机构资质审批;
②职业介绍机构审批;
③劳动保障事务代理审批;
④社会力量办学许可证核发
⑤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审批。
三、科长姓名、职务、出生年月、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