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与全省财政系统正在开展的“规范管理年”活动相结合,做到“五个规范”,即:规范收入管理、规范支出管理、规范行政管理、规范监督管理、规范队伍管理。同时,积极拓展活动载体,如:开展专项资金跟踪问效督察活动、民生工程、救灾款落实等专项调研,并将各项活动的开展情况纳入民主考评范围。二是与该局正在积极创建的“五型”机关相结合。即:创建学习型、创新型、法治型、绩效型、和谐型机关,不断提高全局干部职工的政策理论水平、依法执政能力、科学理财能力、开拓创新能力、共建和谐能力。通过开展创建活动和民主考评活动,全面提升财政形象,为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保障。三是与加强政务公开相结合。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及时更新信息公开平台,建设高效、透明的财政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