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责负责市直机关、企事业单位职工基本医疗(工伤、生育)保险及离休干部医疗保障管理,负责受理市直用人单位及其职工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的申报、登记、缴费基数核定、证卡发放、变更、注销等相关业务。
截止2008年9月,全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为33.98万人,完成省厅下达任务161.8%,列全省第一位;工伤保险参保人数为10.54万人,完成省厅下达任务数的100.35%,列全省第七;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参保率为123.46%,列全省第一;生育保险参保人数为8.29万人,完成省厅下达任务数的138.24%,列全省第五;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为21.05万人,完成省厅下达任务100.26%,其中:新增参保人数列全省第六位。
我们在广泛征求服务对象的意见及建议的基础上,积极查找中心在服务管理和制度建设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深入剖析产生问题的原因,对存在的问题及时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一是,为给参保职工提供一个舒适、温馨的办事环境,我们对办公室进行了合理的布局和调整,并为每个业务科室配备了饮水机和报刊架,对业务流程和服务承诺公开上墙,接受社会监督。二是,为提高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待遇水平,我们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对新年度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政策从十一个方面进行了政策调整,对城镇职工医保进行了八方面政策调整,使参保人员个人负担大幅下降,受到好评。
为提高工作效率服务质量,我们通过《宣城日报》等形式向社会公开承诺:对参保50人以下的,在半小时内完成;对符合规定的个人参保,在五分钟内完成登记;10分钟内完成发放证、卡手续;对转诊转院报销,随到随办;对慢性病费用报销,随到随办;继续做好医保个人帐户网站和电话查询,做到每年发放一次个人帐户对帐单。